2024年3月29日,湖北省荆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地下闭庭审理了中国足球协会原副主席李毓毅行贿一案。
荆州市人民检察院指控:2004年至2021年,原告人李毓毅先后应用负责上海市金山区委副书记、区长、中国足球协会副主席、中超联赛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等职务上的便利或许职权、位置构成的便利条件,为相关单位和团体在足球俱乐部联赛保级、承揽工程名目等事项上提供协助,合法收受他人给予的钱款合计折合人民币1200万余元。检察机关提请以行贿罪清查李毓毅的刑事责任。
庭审中,检察机关出示了相关证据,原告人李毓毅及其辩护人启动了质证,控辩双方在法庭的掌管下充散宣布了意见,李毓毅启动了最后陈说,当庭示意认罪悔罪。
庭审最后,法庭宣布休庭,择期宣判。
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资讯记者和各界大众四十余人旁听了庭审。
中国足球协会职业联赛理事会口头局原局长、中超联赛有限责任公司原董事长马成全行贿、应用影响力行贿案,也于当日由湖北省崇阳县人民法院地下闭庭审理。